当前位置: 工作阀 >> 工作阀前景 >> 薛城区坚持六和工作法,切实提升非诉讼
薛城区公共法律法律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立足本职职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和”促“谐”,切实提升用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水平和能力。
坚持党建领“和”
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时刻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调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公法中心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和科室负责人“一岗双责”,压责履职,做到大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纠纷亲自调处。深化“党建+非诉讼纠纷化解”,将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融入党建之中,纳入到社会治理体系之中统筹推进,走党建引领纠纷调处、融入纠纷调处之路。
坚持政府主“和”
成立以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为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薛城区非诉讼解决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督促检查全区非诉讼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自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共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两次,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四次,督导检查两次,形成了政府主导的良好局面。
坚持社会协“和”
组建由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等十三个成员单位的薛城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队伍,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诉前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的非诉讼解决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为加强非诉讼调解方式结案的法律保障,引导具有未完成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以裁判文书形式固定调解结果,有效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避免后续诉累,使调解协议执行力、公信力大大提升。今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纠纷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办理公证件,化解群体性纠纷9件90余人(次),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智慧促“和”
依托法治枣庄智慧平台,做到信息共享。对专家管理、矛盾排查、调解业务、预警督办、数据分析等进行智慧化管理。对于非诉讼纠纷,通过法治枣庄智慧平台系统分流至全区各级调委会综合调处,并传输至市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共同开展好对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人民调解业务指导。自公法中心成立以来,共分流、指导调处纠纷21件,进一步夯实了非诉纠纷调处化解。
坚持法治守“和”
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切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余份。大力实施一村(居)一法律明白人工程,着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现全区共创建国家级法治村(居)3个,省级法治村(居)8个,市级法治村(居)个。充分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村(居)法律顾问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方式面对面地解决群众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群众还可以通过网络、电话,随时随地与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获得及时的法律帮助。今年以来,各村(居)法律顾问在村(居)普遍举办法制讲座一次,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形成了全民学法、用法、守法、尊法的良好局面。
坚持文化育“和”
在龙潭公园高标准建成全省首个民法典主题公园。主题公园利用法治艺术长廊、法治文化石刻、法治知识问答、法律名言警句等各具特色、别出心裁的法治素材,将法治文化、法治思想、法治精神同公园的美丽风景、各类设施巧妙融合,通过富有美感的石雕造型、石凳展示、漫画艺术等表现手法,形成一个集合娱乐、游园、健身、休憩、教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平台,内容丰富、形式活泼。主题公园每天接待参观人数逾千人次,让广大市民游客在休憩、游玩的同时,能够学习法律知识、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氛围、涵养法治精神,起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在全区镇(街)、村(居)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书屋建设。目前,全区共建成法治文化广场32处,法治文化书屋9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