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里的事党组织要引领。村里的重大事项,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规定的村民自治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和组织实施,这是“六要”群众工作法的核心。
2.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村里的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要保障村民的知情权这是“六要”群众工作法的基础。
3.村里的事村民要参与。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在事前事中广泛征求村民意见,要保障村民的参与权,这是“六要”群众工作法的前提。
4.村里的事村民要做主。重大村务由村两委根据村务性质组织村民采取相应决策形式进行讨论决策,确保村民的决策权,这是“六要”群众工作法的关键。
5.村里的事村民要监督。充分利用各种监督手段和形式,保障村民的监督权,这是“六要”群众工作法的保证。
6.村里的事村民要满意。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同时保障村民的评判权,这是“六要”群众工作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