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阀 >> 工作阀优势 >> 学四事四权工作法,推进基层有效治理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神经末梢”,是团结凝聚群众的前沿阵地。基层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是提升社会治理有效性的基础。新时代,基层治理好坏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加强基层有效治理,阜阳市颍州区积极推行“四事四权”工作法,有序推进乡村治理改革和健康发展。
“代表理事”让基层矛盾无处可藏。“代表”是指社区党员、村民组长、群团组织三大群体的成员。党员是社区居民中的杰出代表,居民组长是本居民组居民代表的牵头人,群团组织负责人是社区工青妇组织的优秀代表。“代表理事”就是三大群体成员平时在与群众打交道的工作中得知的一些矛盾纠纷问题,深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出来,容易调解处理的,及时介入调解处理,充分发挥“矛盾纠纷的排查员、家长里短的调解员、信访信息的情报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作用,及时排查矛盾化解纠纷,有效将处于萌芽状态的矛盾纠纷、信访隐患化解在村民组。
“老闫说事”摆事实、讲道理为群众答疑解难。“老闫”是村支书的代名词。“代表理事”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由“代表”把群众反映上来的问题汇总提交给“老闫”,请“老闫”出谋划策,提出调解意见,指导调解方法。或者由“老闫”亲自找当事人“说事”,向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解答政策法律,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
“五老调事”模范带头、引领示范,做思想工作,化解矛盾。“五老”,是指社区居民中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和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他们也是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五老”一般见多识广、经验丰富,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说话“管护”。一些矛盾纠纷“老闫”也说不通的,就由“五老”人员组成一个调解小组,先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然后坐在一起给他们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掉。
“群众议事”公开评理、全体评判,定分止争。就是通过上述三个程序都未能调解成功的,由社区调解委员会组织当事人所在的居民组居民或居民代表,或者是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参加的群众代表会共同评议,让群众公开评评理,看看到底谁对谁错,最终达到说服教育、息事宁人的目的。
“四事四权”工作法,通过“代表理事、老闫说事、五老调事、群众议事”,保障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协商、调解处理,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从而确保信访事件和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充分激发居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通过群众议事的方式让相关法律政策在基层群众中做到阳光化、透明化,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的工作优势,让基层工作在健康阳光的环境下有序开展。
来源/作者:阜阳市颍州区王店镇选调生卢培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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